短板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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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公治(督)201801号危爆物品问题督办单
来源:危险物品管理大队 作者:治安支队 2018-03-28
编号:丽公治(督)201801号
缙云县公安局治安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0日,市局检查组人员徐王军、刘建波,在对缙云县浙江四方电子有限公司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仓库(氰化钠、硝酸)、缙云县安达民爆器材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民爆仓库、申通快递杜桥门店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浙江四方电子有限公司(东渡镇五东工业园)
剧毒化学品仓库
1、值守人员未每2小时对剧毒化学品仓库周围进行一次巡查。
2、值守人员不能熟练调看剧毒化学品仓库视频监控。
3、技术防范系统无治安大队组织验收合格表。
易制爆化学品仓库
1、硝酸购买5日备案未使用“浙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二、安达民爆器材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民爆仓库(五云镇洋岙巧坑仓库)
1、炸药库房大门防盗门锁损坏。
2、围墙外15米范围内毛竹未砍掉。
三、申通快递杜桥门店
1、2018年3月19日8时至9时许,门店收寄的物品没有认真开包验视,只看了包装盒。
整改建议:
1、根据《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的5.1.1(d)5.1.3的规定,对四方电子剧毒仓库整改,由治安大队组织验收填表备查。
2、根据《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9.1.3、10.1规,对安达民爆仓库整改。
3、指导四方电子注册使用信息系统购买5日内备案和出入库数据发送。
4、督促申通快递严格执行收件验视制度。
支队将督办以上问题,你中心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支队。
检查人:徐王军、刘建波
督办责任人:张宇峰
丽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1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