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2018年3月21日至22日,市局检查组人员黄旭、叶磊、洪礼操,在对易上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和剧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记录(氰化钠、氰化钾、硝酸、双氧水)、金诚化工有限公司易制爆化学品销售记录(硝酸、双氧水)、水阁张村门前山后缙云鑫达建设责任有限公司民爆仓库、联合韵达快递有限公司(开发区龙庆路249号)检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 金诚化工有限公司易制爆化学品(开发区遂松路336号)
1、无销售硝酸、双氧水出库数量记录。
2、未使用“浙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二、易上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遂松路336号)
1、 硝酸、双氧水入库、库存记录不规范。
2、易制爆仓库主体责任不明确。
3、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评价现状报告过期2年,仍在使用剧毒物品。
4、未使用“浙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三、水阁张村门前山后缙云鑫达建设责任有限公司民爆仓库
1、 3月22日太平石料场炸药出库只有保管员一人签字。
四、联合韵达快递有限公司
1、收件间监控位置角度欠佳。
整改建议:
1、指导金诚化工、易上五金注册使用信息系统购买5日内备案和出入库数据发送。
2、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金诚化工、易上五金完善流向登记,金诚化工立即停止使用剧毒物品,重新进行使用安全评价现状并到安监局备案,给予金诚化工、易上五金行政处罚。
3、 调整摄像头位置。
支队将督办以上问题,你中心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支队。
检查人:黄旭、叶磊、洪礼操
督办责任人:李文捷、施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