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丽水市莲都区某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枚日本昭和15年8月制造的炮弹(炮弹尺寸:长1.15m,直径0.2m),该炮弹为战争时期遗留的废旧炮弹,经浙江省军区和丽水市公安局的专业人士鉴定,排除了该枚炮弹为生化武器,仅为普通航弹。为了迅速转移航弹,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特委托浙江利化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本次航弹销毁工作。
接受委托后,浙江利化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领导、技术人员与公安机关共同现场勘察,最终选择已平整好的丽景园道路网及配套工程二期-IV工程空旷场地为销毁场地,并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组和技术力量,通过实地情况了解和现场踏勘,迅速编制出行知有效的销毁实施方案。
2016年12月9日下午,浙江利化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了由技术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和保卫人员组成的专业销毁施工班组,并根据销毁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了航弹布置、诱爆药包敷设、起爆网路联接和安全防护、警戒等工作,并于16时07分,在公安机关领导的起爆倒计时“5、4、3、2、1”后,伴随着一道烟雾和“轰隆”巨响,完成爆炸销毁工作。爆破后,经现场地毯式检查,确认所有航弹彻底销毁完成,隐患彻底消除,销毁工作圆满结束。
本次销毁工作得到了丽水市公安局、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丽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的大力支持和协助。